笑罵由我:為民謀利訂政策

北京最高法院正式公布《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承認台灣法院的判決在大陸有效。這件事牽涉兩岸民間來往的法律訴訟,對兩岸人民誠是一件大好事。

這在馬英九上台前是不可想像的事,可見兩岸政治上的和解,最終的得益者還是人民大眾。其他在經濟、民生、科技、社會領域的種種好處,更應陸續有來。

衡量政府行為的是非,只要看政策本身對大多數民眾是不是有利,也就容易明白了。

當年民進黨掌權時,兩邊拳腳交加,大陸打導彈,台灣還以台獨叫囂,兩岸互相封鎖鬥氣,當其時最受害的,也是一般老百姓。現在兩岸堅冰解凍,一團和氣,從前不能做的,現在能做了,從前不敢想的,現在敢想了,兩岸民眾對這種現狀,自然額手稱慶。

政治領袖考慮政策問題,少從政治理念上着眼,多從民眾切身利益上用心,像中央所提的「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在這種思想基礎上訂出來的政策,必得到人民的擁護。

香港政府不少政策的推出,都缺乏這種建基於民眾利益、民心向背的思考,給人一種閉門造車、脫離民眾的印象,因此也就得不到社會大眾的認同與支持,最終政策的施行也必然有頭無尾,事倍功半。

為甚麼要重視民望?因為民望之高低,恰恰是衡量政策是否合乎民眾要求的一把標尺,訂政策之前,先考慮會不會得到民眾支持,會不會有助民望上升,那不是只顧官員的個人名譽,而是重視對公眾利益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