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一日即最後期限前兩天,中國政府終於向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了外大陸架界限的初步訊息。據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宣稱,「文件涉及中國東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方保留今後在其他海域提交二百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訊息資料的權利」云云。然而,外交當局交出如此「功課」,根本是敷衍塞責!
第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大會會議通過決議,凡是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三日前批准《海洋法公約》並生效的國家,必須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前完成「劃界方案」。足足十年,當局到頭來提交的不是大陸架「劃界方案」,而只是提上初步訊息了事,請問外交部有關部門過去十年究竟為我大陸架劃界做了哪些工作?為甚麼連一個「方案」也搞不出?
第二,我國黃海、東海和南海都有大陸架或外大陸架與北韓、南韓、日本、越南和菲律賓相鄰,相當部分有劃界交叉、重疊,需以中間線劃分;而南海的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等中國固有領土,本身位於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汶萊和印尼的大陸架或外大陸架上,被人家借大陸架劃界為名渾水摸魚、劃為己有是意料中事,為甚麼中國外交當局居然置黃海、南海的大陸架(包括外大陸架)於不顧,只提「東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這是為甚麼?
第三,為甚麼連東海亦是只提部分,不是全部?究竟有沒有把釣魚島所在海域大陸架包括進去?
大陸架劃界事關國家海洋權益,但外交當局竟然夠膽「偷工減料」,是典型的外交「豆腐渣工程」,必須嚴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