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盜用陸恭蕙卡秘書囚兩年

【本報訊】受僱於前立法局議員陸恭蕙的一名女秘書,於入職一個月後即「打老闆主意」,在短短兩個月內先後盜用陸的信用卡租用名車予男友代步,之後更以陸的名義申請信用卡,及向財務公司借款以購買保時捷,涉款約百多萬元。女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昨日判刑時直指案情嚴重,被告不但違反對僱主的誠信,更涉及信用卡騙案,判囚實不可免;但考慮她認罪及清還近七十萬元欠款,故大幅減刑一半,將她判囚兩年。

卅三歲被告馮慧君,○八年受聘思滙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陸恭蕙的私人秘書。被告承認在同年九至十月期間干犯盜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欺詐等共十四項控罪,涉款一百一十七萬元;因財務公司將涉案的保時捷以五十一萬元出售,經扣減後被告欠款約六十九萬餘元。被告日前已透過律師行將款項交到法庭,作為向陸恭蕙及銀行之賠償。

案件編號:DCCC 18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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