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育有兩子的卅多歲已婚婦人因帶子到屋苑泳池游泳,而邂逅已婚救生員,之後更有性行為,變成複雜的四角關係。男方指稱怕女方不忠,涉強行以手機拍下她裸照作「籌碼」,在她離婚後,又涉嫌恐嚇她向前夫索款卅萬「婚姻應得費」,否則在其子學校發放她的裸照甚至「打死你」。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時,辯方更質疑兩人根本無性行為,並向她詳細查問被告的下體私隱,包括包皮過長及兩邊睾丸大小不一,令她回答時甚為尷尬。
被告丘若峰(四十七歲),現報稱保安員,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七月十四日於屯門中心大廈一單位內恐嚇余姓女事主。
任職瑜伽導師、年約卅多歲的女事主供稱,去年一月與前夫離婚,她指○六年六月與任銀行主管的丈夫居於屯門慧豐園時,常帶兒子到樓下泳池游泳而認識被告。她指婚後與家姑同住並不開心,她又與丈夫漸無溝通;而被告則處處顯得關心體貼,故數月後兩人已打得火熱並發生性關係。
她續指被告覺得未離婚的她搖擺不定,故「要有啲嘢揸手」,遂在她住所內強行拍下她裸照,甚至「影埋屋企,一睇就知」。
○七年初她開始辦離婚手續,搬到事發單位居住,惟被告卻要她向前夫索款卅萬元,指「計過係你十四年的婚姻所應得」。
至事發日早上,被告重提舊事並揚言「攞唔到錢就咩都做得出」,又指「識得黑社會,會搵白粉友和爛仔屈佢(前夫)藏毒,搞到佢坐監」。並以裸照恐嚇「畀你個仔睇或寄去佢學校,等佢(兒子)無地自容……攞唔到錢就打死你」。由於被告曾打她五至六次,她感害怕,遂於下午報警。
婦遭質疑兩人無性交
辯方律師盤問事主時,質疑她與被告沒有性行為,並向她查問被告下體多個私秘,事主雖顯得甚為尷尬一度迴避作答,但最後均能回答。她指不知被告是否屬於包皮過長,因每次性交均以「狗仔式」進行;她亦指出被告有小腸氣,因而睾丸邊大邊細,另外被告大腿近陰囊處曾割過脂肪瘤等。案件押後本月廿九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 88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