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涉嫌在當值期間到麻雀館「蛇王」,其後又疑藉偽造工作紀錄及統計表格作掩飾,事後遭人「踢爆」而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廿二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候審。
被告羅開發(五十歲)昨日獨自出庭,他並沒有聘請律師代表,他應訊時表現冷靜及自信,在答辯時以沉穩聲音答道:「不認罪。」
控罪指他在去年六月十八日至六月廿三日期間,無合法辯解或原因下,在其公職過程中或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或蓄意地作出可以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多次在當值期間在麻雀館內流連。
疑作虛假巡視紀錄
其後他又在公事日記簿上作出虛假紀錄,訛稱他在案發期間,到多個工作間巡視,但事實上他並沒有巡視。
控罪又指被告在辦公室的檔案中作出虛假紀錄,並為多個團體呈交統計表格及檢查表,使之看來顯示他於事發期間,曾經到多個工作間進行考察,但事實上他並沒有考察。此外,被告又呈交載有意見的統計表格,訛稱這些意見是被考察的工作間人士所提供,但事實上他並沒有取得有關意見。
控方表示由於案件有逾廿名證人,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六月中,先進行預審;同時提醒被告聘請律師代表,被告聞言表示已約見律師商討案件。
據資料顯示,被告任職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已有多年,其職級薪酬起薪點為三萬六千元至四萬三千多元,職責包括巡查工作場所及培訓機構。
案件編號:KCCC 256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