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統計造假處罰輕

最近,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聯合公布了《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文件提出,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嚴重失實的統計數據,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或者發現後不予糾正,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這份「紅頭文件」不知對「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是要制止抑或縱容?因為按規定,「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只是「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完全沒有提到犯罪高度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當前社會盛行的「官升數字,數字升官」腐敗現象根本就缺乏阻嚇效用。

講到統計造假,最典型莫過於一九五八年「大躍進」。在最高當局「跑步進入共產主義」的狂熱思想支配下,「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口號喊得震天價響,高指標級級下達、層層加碼。基層誰將真實糧食產量上報,就被扣上「右傾」、「白旗」帽子。結果「浮誇風」猛刮,甚麼畝產三萬斤、六萬斤、八萬斤,直至畝產十三萬斤的「水稻畝產衞星」紛紛現世,還上了《人民日報》頭版頭條。最終導致大饑荒,餓死四、五千萬人,造成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的大悲劇。由此可見,統計造假「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簡直是犯罪,甚至是等同大屠殺的反人類罪行!

當前,震驚世界的豬流感正由墨西哥、美國向歐、亞蔓延。要抗擊這世紀疫症,當中一個重要環節是對疫情個案的真實、完整、及時統計。○三年沙士疫症之所以在內地蔓延,正是瞞報疫情造的孽。所以,對統計造假嚴重者必須追究刑責,豈能開除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