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回歸之前,中央為了香港回歸後能保留政治、經濟、社會、人文等完整體系,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大政方針。「一國兩制」是一個政治安排框架,是一個「固定」的東西,關鍵是釐清中央與特區政府的關係,搞清楚中國在單一制憲政體制下,中央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授權,問題不難解決。比較麻煩的是「港人治港」,這是一個涉及到一批人的問題,是一個動態的問題。首先要搞清楚要甚麼樣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標準是甚麼;其次是香港有沒有這樣的一批港人。這個問題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大大超過「一國兩制」的框架安排,而香港的前途、「一國兩制」的成敗又繫於此。
對此,整整十三年過渡期,中央沒有周詳考慮,拿不出標準,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一批能夠治理好香港的香港人。中央當時的狀態是,第一,摸着石頭過河;第二,朦朦朧朧覺得應該相信香港人能夠治理好香港;第三,九七年後為了「保障」港人能治理好香港,內地這邊千萬不能影響和「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然而,經過回歸十二年的教訓,看着「港人治港」把香港治成今天這個樣子,中央不得不思考,「港人治港」是不是等於就是中央不管?在「港人治港」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的情況下,在「港人治港」不斷造成亂局、民怨沸騰的情況下,在「港人治港」不懂得香港的經濟發展必須融入中國內地大環境的情況下,中央是不是應該要管管「港人治港」?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中央政府,作為一個對香港特區和香港人民負責任的中央政府,是不能不考慮這個問題的。
當年,中央之所以一再強調「不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不干預「港人治港」,出發點和假設是倘若內地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可能會影響香港的發展與穩定,影響港人治理好香港。然而,今天的情況正好相反,港人沒能治理好香港,管治出現連串問題。那麼,中央還有不「干預」的理由嗎?中央還能拿甚麼理由說服自己讓「港人治港」放任自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