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廿二歲髮廊工人沉迷色情相片及影像,對變態的性行為有特別幻想,又喜看女生被侵犯時露出驚恐神色,戴上紙面具追趕跑步中的少女,強迫她觸摸陽具及看着他自慰。被告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屯門法院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指,被告有強烈虐待傾向及暴露癖好,是一名變態性犯罪罪犯,會對社會構成危害,故判監八個月。
對變態性行為有幻想
自稱弱聽的被告曾運乾,昨應訊時戴上銀框眼鏡,外表非常斯文,神情憂慮。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深感懊悔,一時不能控制自己才犯案。其父求情信指,其父與妻離異,被告因熟悉良景邨而經常流連,其父願安排被告搬離該處,甚至把他送往委內瑞拉與舅父同住,以助被告改變壞習慣。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準備紙面具,顯示有意圖侵犯事主,報告指他沉迷色情相片及影像,對變態的性行為有特別幻想,尤其嚮往不自願的性行為,亦喜看事主被侵犯時的驚恐神情。被告曾三度在公眾地方露體及非禮而被定罪,又曾用刀威嚇十二歲女童。裁判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有強烈虐待傾向及有暴露癖好,對女士尤其危險,需要接受長時間的心理及精神治療,若釋放或令他持續犯法,故判入獄接受治療。
案情透露,十六歲女事主於上月十二日在屯門良景邨多層停車場平台做早操時,看見被告戴着紙面具站在梯間出入口處露體,事主逃跑時遭被告追上及捉着右手被迫摸着他的陽具,又逼她看他自慰,事主碰到被告陽具一下即大驚掙脫逃去,事後告知母親代報警。警方根據閉路電視片段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指因見事主緩步跑感興奮才犯案,因事主反抗而未能射精。
案件編號:TMCC 136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