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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曾任仁濟醫院董事局主席的馬主陳耀星與他三名兒子昨日入稟高院,控告本地著名練馬師葉楚航,指稱他們去年在葉的建議下,以三百卅多萬港元於澳洲購下一名為「從心所願」的馬匹,惟馬匹到港後才發現牠有心律不正的問題,不能用作賽馬或練馬之用,亦未嘗上陣便面臨退役。陳氏父子認為葉作出不實陳述令他們購下無用馬匹,令他們蒙受損失,因此興訟要葉賠償上述金額及其他損失。
「從心所願」未上陣面臨退役
原告為商人陳耀星及三名兒子湛全、湛文、湛偉,被告葉楚航(四十一歲)。葉前為騎師,○二年任練馬師,師承前冠軍練馬師簡炳墀;葉昨對訴訟不回應。
入稟狀指被告過往從沒建議或代原告在海外選購馬匹,但在去年八月廿一日,雙方洽談購買馬匹一事,被告向原告建議,指在澳洲有出賽經驗的馬匹「從心所願」,身體健康及適合在港作賽,被告更聲稱若該馬有問題,會負責損失。
原告遂在同月廿五日開了一張三百卅七萬八千多元支票,給被告買馬,被告安排「從」去年十月由澳洲運抵本港,並原本安排於今年一月十八日作賽。但馬會在一月九日一次檢驗中,發現「從」有心律不正問題,當時被告稱牠的病情應很快治愈;惟至同月底,「從」再出現心律不正的情況,馬會下令「從」需停賽六月。
原告後來從網上資料發現,「從」去年三月已出現心律不正情況。馬會今年二月建議原告讓「從」退役,並指「從」亦不適合留在騎術學校使用。原告認為被告應知道「從」的健康狀況不適合作賽,但卻對原告作不實陳述,令原告蒙受損失,因而入稟向被告索取賠償。
案件編號:HCA 11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