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紀錄,三十六歲死者麥福娣○三年開始向精神科求醫,之後因多次自殺進出青山醫院,最後於○六年九月被診斷患上精神分裂症。院方後來多次嘗試讓麥外出「度假」,但每次麥都有病發迹象,包括自殺及毆打丈夫等。
被列為高危病人
○七年六月十五日,麥的個案被帶到「多專業會議」討論,青山醫院當時的顧問醫生張鴻堅將她列為高危病人。惟她於五月開始轉用藥物「氯氮平」後,妄想、幻聽、自殺念頭等病徵陸續消失,病況轉趨穩定。
最後負責麥個案的主診醫生劉承欣供稱,她○六年畢業後,○七年七月一日起在青山醫院接受精神科訓練,同日開始接手麥的個案。她續指至七月廿九日,即她接手後三個多星期便應麥及其家人要求,考慮讓麥離開醫院。
劉強調考慮過麥病情穩定,而麥對自己病況的認知亦加深,定時食藥的自制力提升,所以即使麥之前幾次「度假」的效果不理想,在徵詢上司的意見後,都認為麥可以出院,但先安排一段長時間的「度假」,讓麥逐步增加在院外逗留的時間,有助麥適應之餘,亦可觀察麥的反應。由於在近兩個月的「度假」中,麥福娣表現良好,社工及家人都認為麥病情穩定能照顧家庭,劉於九月廿七日批准麥正式出院。劉又否認因為病床壓力才讓麥出院,強調院方的長遠目標,是讓病人重新融入社區生活。
裁判官質疑今次麥福娣因丈夫入院治癌,才要求出院獨自照顧子女,風險較以往高,劉醫生回應稱已早作考慮,指觀察過麥「度假」期間,並無傷害子女,且能妥善照顧他們。麥福娣於事發前兩天才接受覆診,當日接見她的梁紹裘醫生指她情緒穩定,無幻聽,亦再沒有被迫害的妄想,同時表示有定時服藥,故會面十分鐘後便讓麥離開,安排四星期後再覆診。
張鴻堅昨出庭作供時亦指,麥與子女出事,「我哋都覺得好驚訝」,因「一兩日前醫生見過佢都無嘢」,但他指大部分病人病發前應有徵兆,不排除是麥「將自己嘅病情掩飾得好好」。聆訊未完,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CCDI 589-91/2007
麥福娣進出青山醫院概述
日期 事件
03年3月 首次到青山醫院門診部求醫
04年5月 因絕食被強制送入青山醫院,翌月又離院,度假期間服藥自殺,至7月康復出院
06年9月 再次自殺被強制送入青山醫院,翌月度假期間表現不信任子女的老師,又撕爛家翁及家姑照片
06年11月 度假期間再出現妄想
06年12月 度假期間與丈夫打架
07年4月 度假期間返醫院覆診,在牆上寫上要全家一齊死等字句,需即時留院接受治療
07年8月 再獲批准度假
07年9月27日 正式出院
07年10月17日 麥福娣偕同兩名子女先後墮樓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