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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現十優會考狀元的上水名校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爆出男生偷拍女生裙底醜聞。該校一名應屆會考男生,於課室以手機偷拍兩女同學的裙底春光,並公然與其他男同學一起欣賞及傳送「分享」短片,東窗事發後校方報警。會考生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認為被告所犯罪行對兩名事主造成極大侮辱,必須判監懲處,但因被告要準備會考,遂准許保釋,以待索取報告後始判刑。
被告史仲安(十九歲)為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中五生,昨於庭上表現憂傷,被告承認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名,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十七日於小息及午膳時,在課室內以手機拍下女同學A及B的裙底,兩段短片分別歷時十八秒及四十二秒。
辯方律師昨向法庭呈上校長、教師、被告家長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由於被告須應付今年會考,望法庭先提取報告始判刑。
呢啲嘢唔係攞嚟玩
裁判官昨判刑時形容案情非常嚴重,嚴斥被告行為自私,「一次就話你係貪玩,第二次就唔係貪玩咁簡單」,又指被告事發後曾向事主哭訴道歉,惟對事主傷害更深,「設身處地若你(被告)係事主會點?呢啲嘢唔係攞嚟玩。」裁判官聲言,若非被告準備會考便會將之收押,最後准被告保釋至本月廿五日,以待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本報昨聯絡被告就讀的學校查詢,但校方未有回覆。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案發日在小息及午膳時間,在課室內以手機偷拍女同學A及B的底裙及底褲片段,當時亦有其他學生於班房內,被告同日邀請一名姓陳的男同學一同欣賞,甚至將「裙底春」短片傳送予陳「分享」。
女同學A及後向陳求證,陳於是將片段交出,A憑裝束打扮而當場認出片段的女主角是自己,遂於今年一月向校方投訴,被告於同日哭着向女同學B道歉,惟B稍後知道校方已報警,被告稍後被捕,並於警誡下承認偷拍裙底及對事件深感後悔。
案件編號:FLCC 133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