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斌意圖擴權修例起訴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七月曾向醫院管理局提出多項建議,保障病人資料私隱安全,但醫管局仍見屢犯不改,多次發生遺失病人資料個案,私隱專員吳斌對此表示失望和無奈,促盡快修例容許公署具有懲罰性權力,以收阻嚇作用。

自○八年一月至今,私隱專員就公立醫院遺失病人資料事件展開巡查行動,共向醫管局轄下十五間醫療機構進行二十八次調查,發現涉及遺失載有病人資料的USB記憶棒、手提電腦及數碼相機等,公署就其中十宗個案正式進行調查,當中九宗需要傳召證人,餘下一宗為投訴個案,即聯合醫院遺失載有病人資料的USB記憶棒,私隱專員已在去年十二月廿四日發表了報告。

盼擁有懲罰性權力

吳斌昨日與傳媒聚會時表示,對於醫管局屢犯不改表示失望和無奈,惟法例賦予公署的權力有限,公署只能不斷提醒和勸喻,期望政府盡快於明年修例,容許公署有更大權力,包括具懲罰性,以收阻嚇作用。公署在周日開始舉行「私隱關注運動」,重點是提醒年輕人小心處理個人資料,同時亦開展大規模宣傳活動,針對性派人到醫管局轄下醫院及診所講解如何保障病人資料。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局方已落實私隱公署提出的改善措施,如有醫護人員需要使用電子儲存媒體,必須得到醫院行政總監批核,倘若再有醫護人員涉嫌遺失病人私隱個案,則會根據既定人力資源政策跟進。

私隱公署去年度共接獲八百二十五宗投訴,主要涉及財務機構(一百四十七宗)、電訊(九十七宗)及物業管理(八十八宗),其中財務機構投訴個案,部分涉雷曼迷債苦主投訴,主要雷曼苦主向銀行索取的交易紀錄副本資料不全面,部分個案已獲公署協助成功向銀行取得相關資料,而部分個案仍在處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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