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某上市公司的小股東為抗議政府在金融監管方面採取雙重標準,已定於五月上旬舉行示威遊行,據估計,遊行人數可能有上千人。這將是雷曼迷債風波後又一次大規模群體性抗爭事件,特區政府如何「拆彈」惹人注目。
原因是,同是上市公司,某大公司涉嫌觸犯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警方大舉搜查,該股仍可照常在香港交易所掛牌買賣;而另一家公司卻被「莫須有」的理由停牌迄今長達五年多,數以千計的股東莫名其妙地被長期凍結買賣套現的權利,實在於情不合、於理不通、於法不容!
其實,讓停牌五年多的公司復牌並無影響或削弱證監會和交易所調查任何人、任何事的權力和運作。追究大股東某件事是否失當,無必要以剝奪整體眾多股東的合法權益為代價。法例並無規定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管理層人和事的調查,只能在長年停市狀態下方可進行。某大上市公司不久前被警方搜查,導致高層去職,都沒有被交易所停牌,恰恰證明另一間上市公司事態遠遠未有如此嚴重卻被停牌五年的不公道!
眾所周知,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是資本主義的基石和核心價值觀。一家上市公司數以千計股東真金白銀買了股票,在公司正常運作情形下,被停牌五年多而不能買賣,投資者私有財產的支配權被非法凍結,所有權形同人間蒸發,這是毫無理由的!
某上市公司被長期停牌,原因在於監管部門以一個新的錯誤掩蓋一個舊的錯誤,而主管官員行政不作為也負有很大責任!監管部門對要查的人和事儘管查到夠,但當務之急是糾正監管雙重標準的做法,盡快讓該公司復牌,消弭小股東的怨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