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胎貨車撞死老婦案覆核

【本報訊】無牌兼駕駛光頭胎貨車司機被控撞死八旬婦人後僅罰款八千元的案件,律政司決定提出覆核聆訊,稍後會排期處理;女死者的外孫歡迎律政司的決定,希望可以替已故外婆討回公道。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已向裁判官申請覆核案件中有關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不小心駕駛罪名不成立的裁決,並正進行有關聆訊的程序。

司機曾判危駕不成立

案發於去年六月十七日,八十七歲的女死者馬巧春在兒子陪同下,準備到九龍城龍崗道看牙醫,途經賈炳達道與城南道交界時,遭一輛右轉貨車撞倒昏迷,送院後因頭骨爆裂,延至翌日不治。

肇事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六罪,案件已於本月十七日裁決,法庭判被告危駕罪不成立,被告承認的其餘五控罪亦僅罰款八千元。

死者家屬批評,被告於事發時涉嫌駕駛光頭胎貨車及無牌駕駛,但負責該案的律政司外判檢控官卻失職,對法官的查詢答非所問,致令被告有機會逍遙法外。

直擊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豬流感襲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