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偷兄新信用卡透支

【本報訊】任清潔工人的弟弟因欠債,遂在信箱內偷去寄給兄長的銀行信用卡,將卡啟動後在半個月內,多次以現金透支方法取得五萬零一百元款項。事後被捕的弟弟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十三項盜竊罪,裁判官表示案情嚴重,先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將他還押至下月十一日始判刑。

半個月竊款逾五萬

卅二歲被告陳家成,被控於○七年八月在旺角住所的地下,偷去胞兄陳家輝的一張信用卡;並在同年九月四日至十九日期間,分別在荃灣沙咀道的永隆銀行、眾安街的永亨銀行及旺角大角咀道的中國銀行等地,十二度以胞兄信用卡透支現金由一百至六千元不等,竊款共五萬多元。

案情指,被告在住所樓下的信箱內偷去胞兄的信用卡後啟動該卡,並在半個月內,先後十二次以現金透支方法,取得港幣五萬零一百元,至同年十二月廿一日被捕,警誡下他直認因欠債而犯案。

案件編號:KCCC 214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