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哮喘亡判死於自然

【本報訊】荔枝角收押所男疑犯哮喘病發猝死的死因研訊,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但建議懲教署增加收押所內負責醫療的人手及安排醫生廿四小時駐診等。死者遺孀聞判後表示:「遲一個鐘係遲、遲半個鐘都係遲」,但認為陪審團建議有助防止如其夫般不幸的事件再發生,她亦會與家屬商討是否會繼續追討。

求助半小時始獲派藥

二十七歲死者岑仲威○七年七月被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因急性哮喘發作死亡。死者的同倉指向懲教員求助後逾一小時才見人送藥,但懲教署的證供則指在死者求助後半小時,已獲派藥。

針對收押所內下午五時後沒有醫生駐診,陪審團建議全日要有醫生當值以處理危急情況,亦要增加醫護人手,避免如目前般僅得兩名醫護人員同時兼顧派藥及應診。此外對於有長期病患及獲醫生批准保留藥物的囚犯,陪審團建議建立交收藥物的程序,倉房及醫院間亦應建立系統,讓倉房人員隨時查閱囚犯的病歷及醫生處方。

案件編號:CCDI 39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