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少女被分手男友斬頭案昨續審,廿六歲無業被告梁百鳴出庭自辯時,推翻先前口供,聲稱事發時上門只想「箍煲」,否認有預謀殺人。因死者不但當面承認另結新歡,且用粗口辱罵他「手又跛,又冇嘢做」,他才在盛怒下行兇,但細節則全部「唔記得」。
行兇過程:「唔記得」
被告被控去年三月七日謀殺十九歲前女友李睿怡(下稱死者),他昨日以一把柔弱聲線作供,且提及死者時更一度哽咽。期間辯方大律師要求他辨認兩把呈堂兇刀,他一見兩刀便立即後退轉身,狀似不敢觀看,還在證人台前嚎叫「我唔知」;在再三要求下,他才肯回頭一瞥證物,確認那便是兇刀。
被告表示預先買下兩刀,是想用大刀作勢自殺,希望死者能與他復合,如果失敗用小尖刀作真自殺。當時他進入死者石籬邨住所後,死者堅拒復合並指「無人鍾意自己個男友成日走去自殺」,後來又承認「同另外一個喺一齊」,最後更用粗口辱罵被告「咪×喺我屋企喊……你係咪男人嚟?你手又跛,又冇嘢做,我點同你一齊呀!」被告稱被此話激怒而施襲,但整個行兇至斬頭過程,均全部「唔記得」。他只記得殺人後,特地在死者手機內找到她「新歡」的電話號碼後,致電對方但遭掛線。
而在事發後見過被告的精神科專家阮長亨醫生,則在作供時指被告向他透露,帶刀上門是準備於「箍煲」失敗後便「斬佢」,阮又指被告犯案時有適應障礙及情緒抑鬱,但無精神錯亂,指被告能認知現實世界的對與錯,亦有自制能力。 案件編號:HCCC 20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