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師傳技涉非禮女童

曾任職保安員的中年漢身負鋼琴技藝,今年大年初六上門向十二歲女童教琴期間,乘對方父母不在家時疑露出狼相,涉嫌向她大肆非禮,先強行吻她的頸及嘴,又對她上下其手撫摸及搣捏。而剛在前一天生日的女童,受驚下任由魚肉,由於她一直大哭不止,鋼琴教師惟有先行離開。女童母親吃完早餐回家後聽不到琴聲,又見女兒哭至滿面通紅,心知不妙,追問下揭發事件,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報稱鋼琴教師的被告陳昆宏(五十九歲),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在一月卅一日(年初六),於粉嶺一單位內非禮十二歲女童X。現就讀小六的X在警方錄影會面中供稱,被告於事發前半年開始教她彈鋼琴,通常於周六早上九時上課。事發日正值農曆年初六,她獨自在家等被告上門授課,父母則外出吃早餐。她指被告入屋後便給她一封利是,之後面對面攬着她說:「你係我最乖嘅學生!」隨即更吻她的頸及嘴,又「搣」她的臀部。

惟被告意猶未盡,再用左手隔衫摸她的私處,復摸及搣她的左胸,歷時近十分鐘,而X因大驚下未有反抗。當她回過神後表示想飲水,之後不久便衝入廁所大哭起來;X憶述指,她因剛於事發前一日(一月卅日)度過生日,故翌日發生此不快時,因感到驚慌及不開心而大哭發洩。

X續指,被告想及X父母快回來,遂想若無其事繼續教琴,因而推門進入廁所內催促她練琴,X帶哭下練琴一會便停下,被告無奈表示日後再補堂,並着她撒謊指:「如果你媽媽問起,就話我個仔出咗門口無帶鎖匙,要趕返去開門。」X補充指被告曾問她取電話號碼,遭她拒絕。

攬肩膊只是長輩對後輩禮節

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盤問X時,則講出辯方的版本,指當時與X攬肩膊,只是長輩對後輩的禮節,又指自己當時只說:「今年你要做個乖乖女!」他指並無對X非禮,又因他急於授課,見入了廁所的X沒有關緊廁門故才入內催促,惟X對此一一否認,並指因被告「你非禮我,我先喊到集中唔到練琴!」

X母親則供稱,被告受聘前在其屋邨任保安員,她於去年中請他教琴,惟他經常遲到或缺席。X母稱當時與夫吃完早餐回家,看見X哭至滿面通紅,心知不妙下想道:「唔通最唔想嘅事難道發生咗?」追問X後,X表示被「叔叔」錫及摸,其母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FLCC 3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