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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公園管理員八年多前把有輕度智障的十三歲親生女兒,帶回他工作公園的一個雜物房內涉嫌將她強姦,又在另一情況下於家中與她肛交。女兒聲稱不想破壞家庭和諧,令三名弟弟失去父親,故一直啞忍多年,直至去年母親勸她在家注意衣着,女兒卻回應指:「着得密實都係畀老竇搞!」因而揭發她曾疑遭性侵犯。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六十五歲被告,現已退休,他否認一項強姦及一項雞姦罪,控罪指他在二○○○年夏天於九龍某公園的雜物房內強姦女事主,另在同年七至八月間在住所內雞姦女事主。
事主智商僅七十七
控方開案辭指,女事主在內地出生,四歲從大陸來港,七歲時因為常離家出走,後被證實行為有問題,且智商只得七十七,因而被安排住在兒童之家,只有周末及假期才回家。
現已廿一歲的女事主昨日供稱,強姦事件發生在被告工作的公園,當時被告穿着制服,把她帶到雜物室一張大枱上強姦。同年七至八月,事主所住的院舍裝修,她要回家暫住,被告疑趁家中無人時,要事主伏在床上將她雞姦。事主稱兩次性行為均非自願。事主去年滿廿一歲,不能再住院舍需搬回家住,有次母親對她說,家中有三名弟弟「有咁多男人」,着她「着好啲衫」,她才透露已遭被告「搞」了。
控方昨在庭上讀出事主寫給社工的一封信,不但提到遭被告多次性侵犯,又指被告與她發生性行為後曾說:「咁做係對她(事主)最好」;她在信中又表示想為自己取個公道,並說:「已忍受了八年,已到極點」。
案件編號:HCCC 3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