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私有化強搶老弱孤寡

證監會上訴圖阻止電盈進行私有化,在昨日第四日的聆訊中事情發展顯得峰迴路轉。主審法官不僅多番質詢電盈私有化背後的真正動機,並斥責大股東在私有化行動中可「淨賺」二十億元,其他人卻一無所有,做法令人憤怒,更直指電盈私有化「名為」讓小股東有機會套現,「實為」逼小股東出售股份,等同強搶小股東資產。上訴庭兩名法官的連珠炮發,儼如對堅持反對私有化的證監會及小股東陣營打了強心針。

上訴已經聆訊了四天,之前先由證監會及小股東陳詞,法官均未有太大反應,但昨天輪到英國御用大律師Michael Todd代表電盈發言,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及法官林文瀚對電盈私有化的疑團亦被引爆!

股價跌至近乎零 境況可悲

Todd陳詞不久,羅傑志便開宗明義查問電盈私有化背後的真正動機(rationale),Todd表示動機就是要給予小股東套現機會,但羅傑志糾正他的問題並非這個意思,Todd其後只是回答了私有化的一般情況,未能提供具體答案,羅傑志即忍不住「發炮」,即時反問為甚麼電盈要選擇現時的低迷市況,以低價進行私有化?羅傑志坦言他根本看不到箇中理由,自言過去的三、四日聆訊中,他想起了約兩、三年前電盈欲出售資產予外國公司,但交易不成,今次電盈私有化最終只會令電盈注入新加坡大股東盈拓旗下,看不到對電盈的好處。

對於引起外界最多詬病,大股東以166億元進行私有化,私有化後卻獲發188億元特別股息,變相令大股東毋須花上一分一毫便可私有化公司。羅傑志直斥大股東「淨賺」20億元,其他人卻一無所有,簡直令人憤怒。羅傑志又特別憐憫倚靠電盈股份過活的孤兒寡婦及長者,指香港電話(電盈前身)是一間公用公司,多年來股價由120元一度跌至近乎零,境況實在可悲。他指不少小股東將畢生積蓄投資在電盈,私有化後,等同強搶小股東資產,令小股東血本無歸。法官的說話,達到「催淚」效果,引得席上一名女性小投資者淚灑當場。

電盈律師無力招架口啞啞

電盈強調4.5元的私有化價錢有溢價,獲得私有化計劃的獨立財務顧問推薦,但法官林文瀚指有小股東對電盈有信心不欲沽出股份,獨立財務顧問亦無建議小股東現階段沽出股份。羅傑志亦質疑4.5元並非如電盈所說是「好價錢」,反而引述中銀國際指接近5元才是合理價,另一大行摩根士丹利則認為目標價是5.3元。

尾聲時羅傑志再次「發功」,堅持追問電盈私有化的動機,被重重夾攻的Todd已經無力再招架,直言「我都唔知點解」(I don't know why),並無奈指着鄰座代表大股東盈拓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余若海說,私有化原因應由他們交代。至於盈拓能否在這方面給予法庭滿意答案,將成為聆訊之後的焦點,對盈拓亦是重大考驗。

另法官又提及大股東為何選擇以私有化方式收購小股東的股份,而非採納強制收購。根據《公司條例》第168條及附表9,大股東必須取得九成股東贊成,便有義務強制收購餘下小股東股份,毋須通過法院審批。法官認為強制收購對小股東有更多保障,但電盈認為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方案。羅傑志亦關心拆細股份以代理人身份投票是否會影響投票的結果,Michael Todd無正面回應,只稱,若果是付款叫人投票,是會影響投票結果。羅傑志進一步質問,如此送股與付款叫人投票有何不同,並要求電盈一方要說服羅的看法。電盈又重申,本港收購合併守則完全沒有規管甚至提及「拆票」,本案亦無證據顯示,有人以任何行動左右他人投票的決定。聆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CACV85/2009

上訴庭兩名法官評論電盈私有化的語錄

羅傑志

‧私有化除可令電盈注入新加坡大股東,看不到有其他好處。

‧特別股息足以支付私有化代價,大股東還有20億元「落袋」,其他人卻一無所有,簡直是令人憤怒(outrageous)!

‧香港電話(電盈前身)是一間特別公用公司,很多孤兒寡婦及老人家靠持有電盈股票過活,但股價由120元跌至近乎零,境況實在可悲(pathetic)!

‧究意私有化的動機是甚麼?對電盈有好處?令電盈賺錢?我看不到任何原因!

‧為甚麼不選擇強制收購,這對小股東權益更有保障,為何選擇私有化?

林文瀚

‧併購不等如以榨取方式擯走小股東

第一手消息請瀏覽on.cc《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