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工涉偷48件警服

【本報訊】警隊在粉嶺的機動部隊(PTU)總部疑發生警察制服失竊事件,負責收集待洗制服的一名外僱中年男工,涉嫌偷取四十八件屬於警察制服的衣物被捕,昨於粉嶺法院受審。案中丟失兩條制服褲的警員供稱,曾向被告詢問失衣去向時,被告則表示可以用每條五十元的酬勞替對方尋回,警員深覺不妥,遂向上級匯報而揭發事件。

報稱洗衣房員工的被告郭偉亮(五十九歲),被控去年二月廿二日或之前,在粉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內,偷取總共四十八件衣物包括防暴背心及警察制服等。控方昨傳召多名證人作供,總括五名曾遺失衣物的警員的證供指,他們於○七年底到機動部隊受訓三個月,並由總部供應受訓校服。期間他們各以六百五十元聘用被告,替他們將待洗的衣物拿往總部洗衣房,被告之後並需將洗好的衣物,拿回他們的房內;為識別衣物,警員均在衫褲內側寫上各人的警員編號。警員指在受訓期間,各人先後發現將待洗衣物交給被告後,翌日領回時有部分衣物不翼而飛。

被告索50元助警尋褲

其中一名傅姓警員供稱,遺失兩條長褲後他不以為意,直至去年二月底,上級通知他們收拾裝備及交還衣物後,他遂向被告查問,惟被告竟向他索取每條五十元的報酬,以助尋回失褲,傅遂向警署警長陳國標(譯音)投訴。

陳隨即聯同另一警署警長蘇志偉查問被告:「點解咁多衫唔見?係唔係要用錢買番啲裝備同制服?」被告沒有回答,思考片刻後表示:「等我返去搵吓。」又指:「收咗啲錢我會畀番同事。」被告之後從他的士多房內將一批衫褲交出,蘇即時通知上水警署的同事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解釋有人遺失制服後向他求助,他便偷走其他人的衣服轉交遺失制服的警員。

而在洗衣房任職高級管工的莫嶄新(譯音)指,被告的職位屬自僱人士;而一名與被告負責同樣工種的李耀棠(譯音)則指,雖然他偶然會將洗淨的衣服暫存自己士多房,但很快會分發予有關警員,不會作囤積。 案件編號:FLCC 7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