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暗寸 廉署不近人情

會計師伍大成(四十歲)涉嫌行賄中介人以獲取協助申請馬會會籍案,法官聽罷控辯雙方案情後,昨裁定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則說並非在自願下錄取口供,又指調查期間曾三度向廉署調查人員要求致電妻子報平安,但遭對方拒絕。控方陳詞時強調被告致電妻子的要求實在沒有甚麼大不了,但法官聽罷反駁:「人哋老婆在家準備好消夜,見老公咁夜未返,可能亂諗以為佢有外遇,點都諗唔到畀人查緊!」法官聽畢陳詞後,押後今日就口供自願性之申請作出裁決。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到證人台自辯,他指當晚十時半完成教務工作後,準備返家享用妻子炮製的消夜,惟出門口即被廉署調查人員拘捕,並被帶上車,期間廉署人員於警誡後詳細查問他行賄有關人士以申請馬會會籍的來龍去脈,但被告斷然否認有行賄遴選會員。期間被告要求致電妻子免對方擔心,但遭廉署人員以「案件正在調查」為由拒絕。

免走漏風聲 禁接觸外界

被告指出,調查人員自拘捕他到載他返廉署的十五分鐘途程中不斷提問,但在完成問話後才進行筆錄,被告直指紀錄內容僅涵蓋當中十分鐘對話,且紀錄內容並不準確,當被問及為何在紀錄上簽署確認時,被告回應「我當時無留意」。被告徹夜被扣留在廉署總部,在兩度進行錄影會面前均再要求致電妻子,但遭同樣理由拒絕。法官聽罷連番質問為何廉署要拒絕被告要求,控方即回應廉署當日拘捕多名涉案人士,為免走漏風聲,故除律師外,疑犯不得與外界接觸,更認為被告未能致電妻子實在沒有甚麼大不了。

控方陳詞 法官不認同

法官聽罷即時皺眉,質問廉署從未提及「完成問話」之時間,更指出控方根本無證據顯示被告任職教師十年的妻子與案有關,雖然她有「口」,但不代表一定會「漏風聲」,況且被告妻子預計被告放學後返家消夜,惟見丈夫遲遲未返,可能會胡思亂想以為丈夫有外遇,萬萬想不到他正被廉署扣查,此舉或影響二人生活,故對控方陳詞並不認同。

控方最後強調被告在錄影會面時的表現從容,相信並非受壓下進行,故望法庭接受被告在自願下錄取口供,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今日就口供自願性之爭論作出裁決。伍大成被控○六年十月向香港賽馬會遴選會員提供卅六萬元利益,作為推薦被告成為會員的報酬。

案件編號:DCCC 106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