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畫錯圖村屋重建拖17年

西貢一列村屋十七年前申請重建,才發現屋地與地契圖則不符,圖則上的十四間村屋竟位處斜坡上。事件中明顯是圖則出錯,地政總署不但未有主動修正圖則,反要求業主自行取得所有受影響業主的修改地界協議書,才會進行審批,令事件拖延至今,重建無期。啞忍十多年的村民終於怒吼:「又唔係我哋錯,點解政府做錯嘢要我哋負責改!」

西貢黃竹山新村建於七十年代,坐落於十一個私人地段的十四幢村屋,以排屋形式興建。其中一名業主鍾先生稱,多幢村屋因日久失修,所以九二年以八名業權人代表身份向地政總署申請重建,未料查閱圖則時始發現屋地位置與圖則大有出入。

須全部業權人協議

根據地政總署的圖則,十四幢村屋竟被畫了上山坡,與實際位置明顯有偏差,地政總署指有關地界涉及其他業權持有人,要求業主要取得十一個地段全部業權人同意修改地界的協議書,才批出重建申請,令受影響業主大為不滿,「有啲(村)屋唔知轉咗幾多手,住緊嘅又唔係業主,我哋只係普通市民,你叫我點搵?況且幅圖當日係政府畫嘅,又唔係我哋錯,點解更正條界要我哋負責?」鍾更不滿的是,多年來先後與該署多名職員交涉,但均未能取得解決方案,令重建一拖至今十七年。

就上述個案,測量師學會土地測量組發言人陳漢錕指,數十年前政府並未制訂一套全面的測量指引,加上當年土地價值有限,監管較為寬鬆,出錯不足為奇。「以前做嘢嘅丈量員同測量師各有各做,量度又好求其,冇依家咁標準,有錯一啲都唔奇。」而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秀成則認為,更改地界非常複雜,但認為政府可就個別個案作彈性處理,「地政總署應該搵出當年出錯嘅原因,或者用『Surrender-Regrant』(業權人將土地交還政府,政府更正圖則後將土地歸還業權人)模式解決問題!」

要求酌情處理申請

對於圖則出錯與市民申請被拖延十七年的原因,西貢地政處發言人均未正面回應,只稱九二年中接獲上址八個地段業權人申請重建,礙於有關地段的屋宇嚴重偏離地契的規定地界,遂要求申請人取得所有業權人同意下,才可繼續辦理有關申請。由於申請人去年要求當局酌情處理,該處現正考慮其他方案,並重新處理有關重建申請。

圖則偏差 重建添煩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業權轉讓過程中,若不涉及更改圖則,雙方又隻字不提,則屋地與地契圖則上的地界位置即使有偏差,一般無礙買賣過程,律師亦不會有確切的勘察知識。不過,倘買方日後需要重建或改建,始發現有問題,賣方又從未提及這個誤差,難免需要對簿公堂,要由法庭裁決。

■記者 柯翠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