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網絡速度很慢,雖能傳送大量文字,但很難傳送照片,寬頻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負擔的開支,那時的網絡用戶是被動的瀏覽者而非資訊製造者。今天,網友在虛擬世界中角色主導,網絡是個可交朋友、可唱衰人、可隨時上載資料打擊別人的地方,是個八卦和似乎沒有甚麼道德標準的世界。
據志願組織調查顯示,在少年人的世界裏,網絡欺凌愈來愈嚴重,這些行為從高小開始,包括侵犯他人私隱,隨便上載他人的私隱照片,或在討論區上肆意凌辱他人,甚至引起他人起哄和指指點點,以圍攻受害者。
成年人和教育界面對這種行為,一是指摘和訓斥,二是要求政府保護兒童和青少年,要在網絡監管上「做些事」。但做些甚麼事呢?怎樣阻止年輕人寫網誌和上載資料?中年人很難想像少年人每天在真實與虛擬交織的世界中溝通所花的時間,家中有電腦的年輕人誰不上網?誰沒有facebook?誰不把自拍的照片和片段放上網,與朋友共享?這一代有着年長一代缺乏的共享文化,以前我有一本上鎖的日記,今天,少年人把網誌當日記,早已沒有私人空間的意識。
政府在這種事情上沒甚麼可做,不能立法和制訂政策,就算是過濾網頁也不管用,只能請家長和教育界幫忙,在這方面教育年輕人。但教育甚麼?在網絡年代,教育的傳統功能也在面對挑戰,是老師說的對,還是維基百科對?當年輕人提出與老師有別的觀點時,老師會生氣還是高興?
在網絡年代,老師的角色已由傳授者變為促進者,老師不能叫年輕人不上網,但卻可以教育和影響他們,做個「有品的網友」。有品,是明白使用網絡的權力和責任,不能在網上肆意欺凌他人;有品,是遵守使用網絡的禮貌,尊重私隱,不能隨便傷害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