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出錯須藥劑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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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東華醫院將成立專責小組調查藥房錯誤將雙倍劑量癲癇藥物苯巴比妥配給六名病人的事故,其中一人服後死亡。事件引起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成員關注,認為屬於人為錯誤,考慮在本月底召開的會議上,建議引入類似私家診所配錯藥須由醫生負責的問責制度,醫院藥房如發生藥物事故,藥劑師須負上專業責任,使醫院藥房員工能「用個心做嘢」。

做嘢唔用心

委員會成員兼香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批評,東華醫院向病人發出雙倍劑量癲癇藥,顯示藥房員工不專業,藥廠送貨到醫院又沒有核對清楚,即使醫管局發出更多指引都無用,「佢地唔用個心去做,所以成日會錯」。

謝鴻興指出,私家診所若護士配錯藥,醫生要負責,但公立醫院藥房出錯,「邊個要負責?」且事件中有病人死亡,「有乜嘢嚴重得過死人?」他批評,東華醫院的事故不能接受,藥劑師需要對事件負上專業責任。

另一名委員會成員兼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教育總監崔俊明指出,負責監管藥劑師的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乃隸屬於衞生署,認為有需要成立獨立專業組織,監管藥劑師專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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