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宗家長涉疏忽險令稚童枉死事故,生長於將軍澳一個七口家的三歲男童,昨午與廿個月大胞弟走入太嫲房間玩耍,並在床底找到一個盛載火水的飲品膠樽,男童誤當汽水,餵胞弟飲下數口即告嘔吐大作,在廳母親聞子哭喊及嗅到火水味知出事,報警求助,誤飲火水的兒子經搶救後仍陷半昏迷,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誤飲火水昏迷男童范熙俊(人稱俊仔),與任建築工人父親、母親、太嫲、四歲胞姊、三歲胞兄樂仔及僅四十日大胞弟,同住將軍澳景林邨景棉樓四樓一個三百呎自置公屋單位。
昨午一時許,俊仔與兄吃午餐後,隨即在屋內「梳化」爬上爬落玩耍,姓朱(二十九歲)母親在客廳照顧幼子,長姊則跟太嫲外出。由於同住太嫲每逢初一、十五需點燈拜神,故用一個雞骨草飲料膠樽裝載火水燃料,且隨意擺放床底。
不斷嘔吐嚎哭
期間,兩兄弟走入太嫲房間,並在床底發現該個膠樽,兄長誤以為是汽水,扭開樽蓋準備飲下,疑他嗅到異味不敢喝下,轉餵給胞弟,俊仔喝下幾口即告嘔吐大作,不停咳嗽,且高聲哭喊。
朱婦驚聞兒子喊聲入房查看,發現俊仔不斷嘔吐,連午餐吃下的麥皮也嘔出,口中傳出陣陣火水味,而身旁雞骨草樽僅剩下一吋高火水。她心知不妙,將俊仔帶到廁所讓他嘔吐,再將其平放躺臥床上,通知身處深圳的丈夫報警。
留院情況嚴重
救護員到場時俊仔已陷半昏迷,替他急救及送院搶救,目前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嚴重。據悉,范家四名子女均在港出生,去年八月,朱婦始持單程證來港團聚,未料一時疏忽釀成意外。
餵胞弟飲下火水的樂仔,與母親陪同弟弟送院,他年幼無知,事後未知闖出禍,在醫院時仍手持麵包及飲料吃得津津有味;惟父母則憂心忡忡,恐兒子傷勢惡化,朱婦言談間更似感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