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被裁判官形容為「危險人物」的被告姜志偉案底纍纍,其中最轟動的可說是七年前他自稱相士,以「奇招」誘騙無知少女與他連續性交七天兼餵少女男友吃「恥毛釀青椒」,最後更以偷錄的性愛影帶勒索受害少女萬五元,即使他最終被捕及重判入獄四年半,但出獄不久還是故態復萌干犯此案,惟兩案相比,本案情節已屬「小兒科」。
性交七日勒索金錢
資料顯示,姜志偉○二年亦是以相士自居,聲稱可替廿二歲受情困少女挽救與男友感情,他以「作法」為名誘騙少女與他連續性交七日,又吩咐少女將自己的恥毛混在飯菜中予男友食用,更偷拍二人性交影帶勒索少女萬五元,最終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以虛假藉口及威脅手段促致非法性行為、刑事恐嚇及勒索等十罪全部罪成,共判囚四年半,被告其後不服上訴,反被加監兩個月。
至於本案女事主亦是因相信被告可替她開運驅鬼而跟他回家作法,期間女事主先裸背讓被告以朱砂畫符開運,復遭被告強行扯去上衣及內外褲,全裸仰臥床上讓被告全身畫符驅鬼,被告並藉詞讓朱砂進入其體內,兩次以手指抽插女事主下體,又捉女事主手摸自己下體稱:「放心!無反應!」被告又強行整個人伏在全裸女事主身上替女事主「取暖」,女事主支付五千三百元後翌日決定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