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法官除了斥責吳鎮宇夫婦靠「先告狀」方法,來阻止裝修公司追討餘款外,亦對他有關金額的說法有保留。法官指吳氏夫婦在訴訟前及後期,對工程價值的估計「差天共地」,如此劇烈轉變,令他們說法的可信性大打折扣。
135萬降至41萬
據文件證供,被告聘用的專家在訴訟初期,曾指裝修工程的十九項疏漏,需花費一百卅五萬元來修復。但到案件進入開審階段,被告卻將有關金額,大降七成至僅四十一萬元。雖然法官已判被告一方的反索償敗訴,但亦同時指出,被告一方的專家意見改變得如此厲害,對他們的可信性是有所損害。
至於整個裝修工程的價值,被告方面的證供亦是「時大時小」。已付了二百五十萬元的被告起初聲稱,原告原本承諾以「友情價」接此生意,金額不超過一百九十萬元,換言之吳氏夫婦聲言更多付了六十萬元。惟到審訊時,被告一方的專家卻表示工程的估值,實為三百六十七萬多元,與被告最初提出的「友情價」差距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