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月內收回注錯款

【本報訊】強積金管理局最快本月底開始,陸續收回一千三百八十萬元錯誤注款。積金局營運總監(執行)于海平昨於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本周內向二千三百名獲錯誤注款的不合資格人士發出覆核通知書,若三周內未收到有關人士上訴,該局便會指示受託人收回六千元注款。

于海平稱,大部分錯誤注款個案為受託人或僱主誤將兩周薪金輸入為月薪所致,若市民對覆核有異議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將在一個月內審核。她續稱,上周初投入服務的積金局注款熱線2926 6000,過去一周平均每天接獲三千多宗查詢,其中懷疑自己合資格獲注款而未獲注款通知的市民約一千三百宗,懷疑自己不合資格卻獲注款者約三百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何宗基表示,若符合注款資格人士認為毋須注款,可自願提出退款,當局有機制取回款項,但現階段無相關數字。

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質疑積金局監管不力,搜集僱員薪金資料時竟表示困難及出現混亂,對僱主拖欠強積金又遲遲無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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