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集團倫敦峰會,是金融海嘯發生以來短短半年內第二次峰會。
峰會召開前夕,美國政府對峰會的期盼是各國應加大刺激經濟的力度;而法、德等國則高調堅持要加強金融監管。一個把治標作為當務之急,一個把治本作為首要之務。最終G20峰會是濟急濟緩相結合,清源清流兩不空,皆大歡喜。
倫敦峰會取得的主要成果計有:
G20集團預計在明年底前,投放五萬億美元刺激經濟;將會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注資五千億美元,以提高該組織支援財困國家的能力;同時,G20將IMF特別提款權(SDR)規模增加二千五百億美元,以紓解貧窮國家燃眉之急,並同意IMF出售黃金儲備幫助貧窮國家;G20還承諾推出二千五百億美元的貿易融資額度,包括世界銀行將於五月推出的五百億美元融資計劃;G20一致同意盡快重啟世貿多哈回合談判;並將點名譴責違反自由貿易規則的國家;此外,G20在打擊「避稅天堂」方面亦取得了共識,準備一致行動,而且罕有地限制金融機構高層的薪酬、花紅,以制止短期高風險投機活動;G20同意由IMF監管各國金融業,包括對沖基金等;並且提出成立新的「金融穩定委員會」,與IMF共同預防及處理金融危機。
綜上所列,可見這次G20峰會不是一次「口水會」,它真是拿出了「好看又好吃」的成果,沒有辜負各國政府的期望。這反映出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歷史進程中,各國都是坐在一條船上,面對百年不遇的金融海嘯且傳導到實體經濟造成的寒冬,大家惟有「同舟共濟」,而不能「同舟互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