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入境處屈阿婆坐監兩個月

【本報訊】警方及入境處爆出懷疑向良好市民屈招、罔顧長者人身權利的醜聞。一名原只是幫友人開舖、不通文墨的六十六歲老婦,疑在警員及入境處職員「善意誤導」下,誤認一項僱用非法勞工罪,目前在荔枝角懲教所蒙受兩個月牢獄之災。老婦兒子聲稱有關部門查案馬虎及冤枉好人,其母親入獄亦引致父親病情轉差,需要在廣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性命危在旦夕。老婦的子女曾經向保安局及投訴警察課申訴,但未獲即時跟進,決定今日舉行申訴大會,誓要討回公道。

執法人員驅走真正店東

涉案老婦陳轉好的兒子林啟文昨晚向傳媒發出新聞稿,披露母親被屈事件。他向本報記者透露,母親去年十二月八日早上替友人在長沙灣順寧道街市一間臘味雜貨舖開舖,碰巧入境處職員查看身份證,發現店舖外一名拆箱及拾紙皮的女子沒有身份證明文件,遂指控其母聘用非法勞工。林母雖然多番解釋並非店舖東主,但入境處人員毫不理會,其後有警員介入事件。調查期間真正店東抵達現場,執法人員竟着令「唔關佢事」而指使她走開。

林先生昨晚亦傳真兩份警方及入境處口供紙給本報,當中林母明確指出自己不懂寫及看中文字,口供紙上亦有多個林母歪歪斜斜的簽名。他曾向母親了解案發經過,發現部分情節與警方口供紙所述不符,包括母親並非店舖負責人,亦不認識該無證女子;口供紙上卻指林母與店東是「拍檔」,更是她本人聘請無證女子開舖及執紙皮。

「認就罰款 唔認就坐十年」

林先生懷疑執法人員一心但求結案,利用其母不懂看寫與恐懼心理,說或逼令其母親認罪,而林母亦曾透露入境處人員在拘捕過程中說過「認就罰款了事,唔認就坐十年」等言語,最終導致其母認罪且受冤獄,認為不公開事件就不會獲得公平對待。警方發言人昨晚表示,會跟進了解指控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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