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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港府同意於三個月內加強突擊巡查藥廠、批發商、藥房及私家診所,但有委員擔心負責巡查的衞生署藥劑師人手不足,認為至少需增聘五十至六十人。另有藥劑界代表建議當局於社區設立「報案點」,讓市民匯報藥物事故,港府同意邀請海外顧問研究建議可行性。
促衞署增聘人手
委員之一、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會後透露,委員會同意加強現時的「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規管,衞生署亦會加強突擊巡查藥廠、批發商、藥房及私家診所,預計三個月內可實行。
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鄭綺雯稱,全港有三千多個藥物銷售點,即使署方將增聘十名合約制藥劑師,巡查人手仍不足應付,認為至少需增聘五、六十人。
她又指,該會於本月起與衞生署合作,於全港五百間有註冊藥劑師當值的藥房設立「舉報中心」計劃,讓市民匯報服藥後不適個案就將資料轉交衞生署,該計劃參照外國的「優良藥物安全監察系統」(GPP),已於八十個國家推行,建議當局立法推行,並設獨立藥物安全中心作統籌,食衞局同意邀請海外顧問,考慮建議可行性。
醫院藥劑師學會教育總監崔俊明則指,現時監管條例有漏洞,建議修訂准許藥房有三分之一營業時間沒有藥劑師做法,當局亦應運用審批權力,要求藥廠必須符合國際安全水平才獲續牌。
委員會主席、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指,會議通過成立加強對藥物製造及銷售的規管兩個工作小組,負責修訂發牌條件及懲處制度等。衞生署將成立專責隊伍,處理業界呈報的藥物事故。委員會預計需六至九個月完成檢討,於本月底再開會後,每隔六星期開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