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就業信箱:歷史科教師

陳太讀友來信:小兒對歷史科目非常有興趣,希望將來成為歷史科教師;但本人查看有關資料,知道歷史科教師職位並不太多。即使攻讀完歷史教師的培訓課程,也未必有機會入行。另一方面,我見到語文教師的職位可能會較多,因此建議小兒轉唸語文課程,以便將來成為一位語文教師。但傾談過後,小兒並不傾向轉唸語文方面的課程,仍希望堅持唸歷史科目。我想知道,完成歷史科的學士學位後,再攻讀教育文憑,是否仍有機會成為語文科教師?在這情況下,他是否有機會進入學校教書?若攻讀語文學歷,將來是否有機會成為歷史教師?

答:筆者分開兩方面作答你的問題:

1. 許多人以為在香港教中文科會有語文能力的要求。其實,教師只是在任教普通話、英文科時才有一定的語文要求,而任教中文科則沒有語文要求。但學校很多時會要求中文科教師兼教普通話,因此不少學校會在聘請中文科教師時,希望老師同時達到任教普通話科的語文能力要求。

2. 在此情況下,若令郎希望將來任教中文科的話,理論上,仍可以選擇攻讀歷史學士學位課程,然後申請任教中文科。但相對之下,若學校可以選擇的話,一般情況都會聘請主修中文的老師任教中文,而不會選擇一位唸歷史的老師去教中文。

筆者有以下建議:

A. 令郎仍可根據個人興趣在大學攻讀歷史科目。

B. 完成學位後,再唸教育文憑。屆時可選擇主修中文科。這情況下,可兼顧到令郎的興趣及在學校教授中文科的入職機會。

C. 筆者順帶解釋一下有關語文教師的能力要求。事實上,任何有興趣教授普通話或英文科的老師,可有以下兩種途徑獲得相關教學資格。第一是透過豁免,這包括已持有相關學位,並已接受相關的師資培訓。例如希望任教英文科的同學,持有的學士學位課程內容會與英文的研究與運用有關,如研究英國文學及語言學等。之後,再攻讀相關的師資培訓,便會得到豁免,可以任教英文科。相對地,若一名人士持有考評局普通話高級水平測試合格證書,並在聽力、譯寫、口試(包括朗讀、說話、會話)三卷取得合格以上成績,則會被視為普通話教師能力要求之中相對的聆聽、認辯拼音、口語部分達到3級;但同時仍需要在課堂運用這一科取得合格。第二,除了要求豁免外,有關人士亦可透過考評局的語文教師考核試,以獲得相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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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