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讀友來信:時校長,你好。本人是2005年香港中學會考生,當時會考英文科(課程甲)成績為E,其他科目也合格,會考有13分。之後修讀預科,期間有重考會考英文,但不合格。後來去了台灣升學,修讀護理系(大學課程)。回香港後,也順利考取香港的註冊護士資格,是香港的RN,目前在私人安老院工作。不少非政府機構或政府機構,在招聘時,除了要求有註冊護士的資格外,亦要求會考5科合格。想問校長,這方面如何作出補救?有人跟我建議,攻讀毅進課程、重考文憑試,還是可以用報考IELTS來補救?
答:筆者明白你的情況,事實上不少需要學士學位作入職要求的職位,亦會同時有中學學歷的要求。這包括會考5科合格包括中文、英文,或中學文憑考試5科2級包括中文、英文。若之前未有這資格,其後取得較高學歷的學士學位,雖然在入職上仍然有獲考慮的機會,但往往會因為欠缺中學學歷而令在聘用上有一定的難度。同時亦要留意若在外國攻讀當地的中學課程,可以當地的學歷作為香港入職要求的參考。若在香港中學會考或中學文憑試未能獲得相等於中學學歷,但隨後赴海外直接攻讀文憑課程或較高資歷的學士學位的話,返港後一旦申請需要有中學資歷作入職要求的職位時,不獲考慮的機會仍存在。建議如下:
1.在職位上因為已有註冊護士資格,在私人機構任職方面沒有太大的困難。但在政府機構方面,因為要求比較嚴格,若之前未有這資格,是需要攻讀毅進文憑或重考中學文憑考試以獲得這資格。
2.並不是所有需要中學學歷的機構都會考慮IELTS考試作為補救。
3.筆者明白已持有較高學歷再回頭攻讀毅進課程看似不太合理,但在入職要求的制度下可能仍是無可奈何的考慮。可考慮一些兼讀制毅進課程,若已持有較高學歷,相信完成課程不太難。筆者希望順便提醒讀友,若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沒有5科二級,則不要怕麻煩,即使有專上院校取錄,也不要跳過這考試成績;即使有機會之後接着唸較有名氣課程,也要考慮清楚。
本欄歡迎讀者提問升學及就業疑難,來信請寄香港大埔工業邨大昌街23號東方報業中心《東方日報》教育版〈升學就業信箱〉收。
傳真:3600 6800
電郵:mcshi@hkit.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