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學就業信箱:內地讀法律回流香港

H讀友:時老師,你好!本人是廣州暨南大學的港澳生,當年因為DSE考試成績不達標(主要是英文成績),無法順利入讀香港本地大學。及後,為求進入大學讀書,毅然走到陌生的城市──廣州,修讀法律系。如果本人有意回流香港工作,必然面對內地法律體系與香港的不同,擔心會窒礙學以致用。因此,本人想請教老師,有沒有甚麼渠道可以進修?感激不盡。

答:筆者就兩方面考慮你的發展前途:

1.已在海外持有律師資格的人士,可以參加香港的海外律師資格考試(OLQE),然後在香港執業。另外在海外完成法律學士學位的人士,亦可在完成Conversion Examination for PCLL Admission後在香港攻讀法律專業證書PCLL課程。由於內地屬非普通法地區,加上一向用中文攻讀課程,面對這方面的英文考試水平要求,是有可能較難達到直接在香港成為律師的目的。但當然你將來可以在香港從事一些對於內地法律制度諮詢的工作,只要不是擔任律師工作,是沒有問題。另現時這方面的工作仍是有發展前景。

2.由於內地生在香港頗多,包括一些內地同學在香港完成學士學位或碩士課程後,留港就業。因此,若要增加自己的競爭力,筆者建議你在香港修讀一碩士課程,以增加自己的就業競爭力。在選擇上,可考慮修讀本港或海外在港開辦的碩士課程。如果你能夠善用對內地法律系統的認識,加上曾修讀一些商業、金融等課程的話,是可以在這方面有一定的就業發揮。另外亦可就自己的專長去增值,提升某特定的競爭力,例如進修一些有關內地公司在本港上市的資訊,協助內地公司在香港上市等,亦值得考慮。

另若當年DSE考試不達標,包括英文不合格的話,一旦計劃申請本港的政府體系或其他資助機構的工作時,最好留意入職要求中是否列出中學文憑試5科2級包括中文、英文一項。若有這方面要求的話,最好不要申請,以免留下你在中學文憑試不能達到被聘用資格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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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