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我的兄弟姊妹、他們的另一半和子女、我的爸爸和我的丈夫都是我的一家人。人生的際遇個個不同,一家人當中總有人的成就比較高,亦會有人遇上運氣不濟的時候,如果是一家人的話,是絕對應該互相扶持。
比如說,如果我是一間公司的老闆,當看見我的弟弟失業,而公司又有適合的空缺的話,身為一家人我絕對願意聘請弟弟填補公司的空缺,但我絕對不會因為一家人,而讓一個沒有能力擔當責任的人繼續留在公司裏,因為我深深明白,要是公司被他拖垮,便會火燒連環船,不單止是我的家庭,甚至是其他員工的家庭也會被連累,絕對是個更大的不幸。
近日男人十分懊惱,不僅因為辭退接近五十歲弟弟在公司的職務,而被家人責罵冷血,他的母親更說他應該把他的榮華富貴跟他的兄弟姊妹共享,而不應自己住大房子,只讓他們住在員工宿舍。
說回頭,莫說當天創業時,男人的兄弟沒有幫手打天下,更莫說男人也有自己的家庭,近年他們失業投靠男人,他還給予他們就業機會,已經是做了一家人應做的事了,還要嚷着分田分地?這跟打劫又有甚麼分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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