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大熱的電視劇《律政強人》,令很多觀眾對劇中的演員留下深刻印象,因為他們演出幕幕的法庭戲都是多麼的精彩,大家都會感到做律師的,尤其是大律師,即會在庭上盤問證人、和對方律師在言詞上針鋒相對,不管角色是忠還是奸,都有他威風凜凜的一面,所以近日都多了朋友問我,為甚麼當日不做律師,「為甚麼不做律師?」「為甚麼寒窗苦讀了那麼多年,也不做律師?」「有想過做大狀嗎?」
儘管問題是甚麼,我的答案只有一個,「因為我感到沒興趣」。大家真的以為在現實法庭裏的律師,會像電視劇中的如此威武嗎?其實我們在電視劇所看見的場面,一般都很難在香港的法庭上發生,因為香港的法庭大多是以英語對答,而香港的犯人和證人一般都是以廣東話回答,所以庭上必須要有翻譯員,每當任何一方說完一句廣東話,便要暫停,讓翻譯員翻譯過後,才能繼續說第二句話。
情況就像,比如證人說:「在10月15日下午2時,我在辦公室工作」,接着翻譯員必須翻譯成英語,證人才能說第二句話,聽完如此的節奏,急性子的我真的甚麼興趣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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