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有沒有自知之明,但我絕對是個十分害怕在人前出醜的人,所以我從來也不會在的士高或夜店跳舞,因為我跳舞實在太像一隻蟹了。
很多有興趣的嗜好,都只會關上門在家中做。比如,已很久沒有練琴了,即使在外地看到一些放在公眾場所寫明「Please play me」的鋼琴,我也不會坐下來彈半首曲,以免出醜於人前嘛。唱歌是我比較有信心的嗜好,所以在卡拉OK,我絕對是「咪霸」,在朋友的私人派對裏,也不介意唱一兩首歌,但在公眾場合呢……即使有朋友鼓勵我表演,但我還是婉拒。
可是有些人,真的沒有自知之明,就算表演欲真的十分強,對唱歌的興趣真的十分濃厚,可是還未弄清甚麼是五音的時候,為甚麼要在公眾場合獻唱?喜歡唱歌,便到卡拉OK關上門唱足24小時吧!表演欲強便找個歌唱老師學好音準和技巧吧!為甚麼沒做好準備工夫,便要踏上表演台?還要多次被朋友勸阻也要取起咪高峰叫破喉嚨,是因為不知道自己超級走音,還是刻意要虐待大家的耳朵?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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