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前妻離婚後,現在各自已有新的感情生活。他們的孩子原本1個星期3天跟媽媽,可是媽媽要談戀愛了;爸爸又時常出外工作,而且有了新家庭,只有拜託家中祖父母照顧。有一次,他回家看見已12歲的兒子不洗澡就直接睡覺,連忙教導他即使天氣冷沒有流汗,也必須洗澡,因為人每天的大小二便是十分髒的……
朋友跟我們分享這一切,覺得沒有媽媽在身邊的兒子十分可憐,擔心他日後不知如何成長。這真的可憐嗎?暫且不拿把他的兒子跟生長在第三世界的孩子相比,單是跟我相比,起碼他的媽媽還生存在世上,而我5歲以後便再沒見過媽媽了,日子還不是這樣過?我還不是長173厘米這麼高?若想孩子不可憐,最好的方法是夫婦二人能保持良好關係,相親相愛不離婚,孩子就不用面對只顧談戀愛的母親,和有另一個家庭的父親了。
所以,如果不肯定能跟對方天長地久(意外除外),結婚是可以的,但千萬不要因為傳宗接代而生孩子。因為離婚後,很少有後母會待你的孩子如親生子一般,亦很少會有後父能把你的孩子當作自己的繼承人。父母還是親生的好,孩子當然亦是自己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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