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癡白不癡:文化創意產業

久聞其名,可這次才第一次逛到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就像去看任何一齣電影一樣,總會把自己投射到故事中去獲取共鳴;像你去世界上任何一個角落一樣,總會將眼前景物跟自己所處之城的相關事物連繫起來,或認叻或認輸或借鏡。

香港搞文創,別的不說,只是那個老問題──土地問題,就已經輸在起跑線上。地大就是任性,看台灣分出來搞華山文創園區的土地,大得可以有一堆咖啡室、展覽館、電影院、室外展場,其實還不只這些;依然夠地方設置巨型草地。反觀香港,類似的場地,或者是牛棚吧,或者是PMQ吧,每人分得的空間總是小小的;你想要自力更生找個小天地嗎?那些活化工廈甚麼的都把工廈租金推高了,把文創單位活化得半死。

走進園區,看台灣人放些甚麼出來賣,我又發現香港文創事業未見起色的另一原因──台灣人都懂Marketing,而香港搞文藝創那些人,很多似乎都有一點點仇視市場。

華山那園區,把自己叫做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台灣人不轉彎抹角,把它們視之為產業。香港文藝創人,雖然討厭官僚制度,甚至批評好些人有錢、離地,但他們自己卻墮進另一種離地樂園之中。創意未必要完全接地,但假如把視線回歸創意本身,我們必須認同作品都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工具,實在不宜把對話之門關上,不好享受自顧自地說話。

好的文創作品,必須能夠成功跟受眾溝通,保持住不違心意念的同時,也把自己的意念用別人聽得懂的語言說出來。不要把自己奉獻給市場,但也沒必要把將自己置於市場的對立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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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曦•舊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