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思想投射

記得從前唸法律,需要通過12個科目的考試,當中法理學是我得分最高的科目,至於第二高分的便是婚姻法。

那個時候,正義感澎湃的我也想過,要做一個專門為女人打離婚官司的事務律師。因為在我心中,大多都是男人有了外遇才會跟髮妻離婚的,如此變心的壞男人,絕對要賠上金錢,以彌補元配心靈上的創傷。可是,另一方面我又是個寫愛情小說的人,常感到兩個曾經深愛過,能夠成為夫婦的人是不應反目成仇的,所以最終放棄成為離婚律師的志願。

可是,身邊為了金錢而反目的夫婦,卻沒有因為我沒有當上離婚律師而和好如初,反之,我還不時聽到,身邊的朋友跟前度在離婚後的爭拗事件!近日又有一宗例子。女人劈腿跟男人離婚後,因為這段婚姻令她分到了一點財產,有些還是跟男人共同擁有的。近日男人也打算再婚,於是女人便在共同產業的管理上對男人諸多為難;說怕他的新妻子是來騙錢的,跟他結婚一會兒便離婚,到時候分走一半財產便逃之夭夭云云。

男人很生氣,說不明白為甚麼女人會以如此壞心腸,這樣抹黑他的未婚妻。而我則冷冷一笑,很簡單,因為她現在便是靠分他的財產與男朋友一起過活的人,所以便很容易把自己的思想投射到別人身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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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佩瑚•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