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誠品落戶銅鑼灣時,我曾以「歌劇院」和「街頭」作比喻,指出即使是一流演奏家給你演奏著名古典音樂,假如只是化身素人在街頭表演,而沒有在歌劇院以名家身份作招徠,其受歡迎程度都會大大下降。
誠品就是書界歌劇院,憑藉廿多年來苦心經營,成功創立出一個富文化氣息的品牌。簡單來說,同一本書,放在街頭跟放在誠品,在某些消費者眼中,就有了根本性的分別。再簡單點來說,有好些人覺得,在誠品買一本書,就是生活品味的體現。
三年後,誠品二店選址尖沙嘴星光行,一個比銅鑼灣充斥更多遊客的地方。從店址已可理解,為何誠品二店有比一店更多的百貨(據稱有四成百貨)。我走去兜了一個圈,發現除了書之外,也有一店皆見之飲品和貨品,還有麵包、兒童產品、行李箱、美甲店、鮮蔬、茶葉……等等。
有人覺得他們走歪路,我就覺得他們從一而終目標清晰。都不是第一次了,誠品在老家台灣都有開設百貨式書店,所售賣的東西還要比香港二店雜。他們從來就不只是賣書,也不只是在賣百貨,而是在賣品牌,而品牌在賣生活態度。
依前述,你到誠品買書,是某些人生活品味的體現,而你到誠品買菜,不就是生活品味體現的延伸?
從你踏入誠品那一刻開始,你已經在消費那一股文化氣息。有更多種類的貨品,只是給你更多機會去消費。在一堆衝動消費當中,有人順帶買了些書回家,不小心看了一兩本,那已是誠品推動文化閱讀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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