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Ray 手記:從破壞性創新到犯法

Uber利用手機App提供非法電召出租車服務,明顯是犯法行為。但為何這種違法經營卻可以在全球多個城市遍地開花,同時吸引微軟投資1億美元,令其市值高達500億美元?為甚麼犯法行為竟然可以明目張膽去做,而且還做得有聲有色?

簡單的答案就是有利可圖。Uber看準的士的牌費高,服務未能追上需求,同時參考Airbnb的概念,讓人把自己的私家車變成出租車,去經營無牌白牌車業務,跟的士司機爭飯食。

不過,無牌出租車服務是非法的,Uber利用手機App去提供有關服務,勉強可說是破壞性創新,實質卻是踩界行為,在灰色地帶中營運。因此Uber所到之處,都引來當地的士司機非議。例如早前法國大批的士司機阻路示威,最後政府出手禁了Uber。

在韓國,首爾市政府指Uber違反了韓國的相關交通法規,並在5月通過新法案,禁止私家車車主提供出租車服務。事實上,沒有許可證經營出租車,已經肯定是違法,但當地政府還不放心,特地通過新法案,禁止車主用私家車提供的士服務,以確保條例沒有灰色地帶,完全禁絕Uber在當地經營。

簡單來說,無牌經營白牌車是非法行為,如果通過手機App或信用卡付款便可以將之變成合法,其他人也可以用手機App去販賣毒品、賣淫或走水貨,都可以紛紛變成合法乎?然而,提供出租車服務,其衍生的社會問題又未至於販毒或賣淫。現在最大問題,似乎只是私家車一旦用作出租車便沒有第三者保險,如果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Uber 是否可以變成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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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偉民(Ray)‧飲食網站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