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卡拉OK的晚上,男人喝多了兩杯後,竟跟我說:「你實在太強了,就連我也害怕了你。」我跟他一向只會在吃喝玩樂的聚會見面,聽到他說這句話,我自然感到他在酒後胡言亂語,跟他笑了笑,便繼續唱我的歌。
沒想過唱完一首歌後,他再跟我說:「你連唱歌都這麼好聽,有甚麼男人不怕你?」其實我唱歌還沒有達職業的水準,只是在卡拉OK場所內說得上是過得去而已,沒想過在男人耳中已算是好了。
但在追問過重點後,我才知道他口中說我的強,是因為我擁有香港小姐的名銜、律師的執業資格、寫作人的身份、懂得煮食、喜歡畫畫、偶爾彈鋼琴、酒量有點厲害、高球打得不錯和唱歌也唱得不難聽。
其實除了關於酒量、香港小姐、律師和寫作人的身份之外,其他事都是從小伴着我成長的,如果也成為了我被男人害怕的罪名之一,我只能怪祖母讓我接觸太多課外活動。可是,在我那個年代,我的鄰居和我的同學,都懂得以上所說的東西,所以在我們而言,這一切都是基本需要的事。如果連擁有這些基本知識也被視為太強的話,我想男人也許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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