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警務處長盧偉聰上任,立即廣受傳媒及網民關注,But For All The Wrong Reasons。
有媒體極速披露新任一哥的詳細背景,其中最受大眾矚目的,是他自小已展現領袖風範,在中學時期歷任班長,每次拍攝班相都坐班主任身旁……究竟這些「班長猛料」是記者自行搜刮出來,還是官方慷慨提供?若是前者,大可視作被開了個玩笑;若屬後者,除了怪責自己太白癡,還有甚麼託辭?某議員擔憂警察讀得書少一語成讖,連CV都很中學程度。
記憶所及,最後一次要寫下「中學威水史」,是報讀大學的時候。其實根本毫不威水,只是當過甚麼班會主席、甚麼學會副主席,或在甚麼校內比賽得了幾個獎,真正的尖子學生比我得到的多出百倍。但在填寫大學報名表時,人家都說:「你啲成績好掹車邊,所以要寫多啲課外活動,大學先會考慮取錄你。」惟有拿開肚皮,狗屎垃圾都寫上去。
果然,我的成績掹車邊,要到大學進行面試定生死。兩位面試官看到我的課外活動清單,居然問:「你說在中一跑過100米,請問時間多少?」
OMG!我立即後悔曾呈上這些愚蠢資料,但Bad Karma已殺到埋身,惟有老實招認:「我真的不想告訴你們。」怎料兩位面試官哈哈大笑,似乎覺得我都幾趣致懂自嘲,就取錄了我。
自此之後,我打死也不會在CV提及中學事迹,畢竟我已到了不太趣致的高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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