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太歲的講法和應對方法很多,綜合而言,可分為4類:天文曆法、佛家、道家、民間習俗。我們的祖先根據太陽、月亮、星星的運行,來計算年、月、日、時;到了春秋戰國時代,觀星家發現木星每12年運行「一周天」,於是,把木星作為歲星,制訂了歲星紀年法,每12年為一個周天,每個周天分為「十二辰」,而每一辰的交接點就是立春。
在孫中山建立民國之前,立春就是一個生肖的開始,也就是行政和財政年度的開始。民國要與國際接軌推行陽曆,也就是歐美先進國家統一採用的西曆,但民間一直難以適應西曆。於是,國民政府保留了農曆,但把正月初一改為農曆新年的開始,直到現在,老一輩人仍然改不了口。相對陽曆,就叫陰曆,相對「西曆」,就叫「唐曆」。
但這些只是天文曆法,而十二生肖的流年運程預測,是由立春開始計算,還是以年初一作為起點?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想知。方向宇認為,若計算年歲,以正月初一為開始,既是主流,也較合理,所以正月初一在中、港、台、澳都是法定假期,而沒有把立春作為假期。但是,十二生肖運程以立春日作為開始,則與天文現象的星譜較為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