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是個購物狂,在街上看見甚麼喜歡的,感到漂亮的,只要是能夠負擔的,不管是有沒有用途,我都會馬上買回家中。
所以香港的家,自從5年前開始到現在,已累積了很多很多東西,令我感到家的面積不夠用,要搬大一點,可是焯皓馬上冷嘲道:「搬大點,你便可以買多點嗎?」就連傭人都常跟我說:「Mom,你就只一個人,為甚麼要穿這麼多衣服?」
其實家中最多的,都是衣服、鞋和手袋,亦相信這是一般女人的習慣,可是近日我卻改了這習慣,除了去年市面上的產品提不起我的購買欲,和我近年愛上打排球常穿運動衣之外,我還有個新領悟,便是如果人不漂亮,即使給你穿上一身名牌,都不會得到別人讚賞;反之,若你把皮膚、身形和髮型保持得很好,給別人健康的感覺,穿些設計簡單的衣服,即使是牛仔褲和大毛衣,也可以十分亮眼。
就像一部手機般,如果它本來是個優質的「機身」,不用任何「機套」包裝,也能成為搶手貨。這都是從一個朋友身上得到的領悟,雖然她絕對有能力支付名貴的身外物,但她大部分時間都是穿簡約的運動衣,亦能得到全世界的稱讚,不就是因為她擁有一個「完美的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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