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A和朋友B茶敍閒談,獲益良多,由於來自不同職業界別,所以了解到不同的觀點。
朋友A說:「政治本身就是妥協。」多年營商的他,歷盡無數以利益為依歸的客戶與老闆,十分擅於會談、游說、分析以至心理輔導,使各方達成共識,所以他認為:「坐在街上的總不能只堅持要自己想要的一套,也要考慮對方能夠做得到。」當然,他沒有說的一部分,是妥協屬於雙方的,始終都要一人行一步,才會可能造就成果,而癥結往往在於不肯讓出一小步的一方。
朋友B說:「我支持警方,但我亦支持學生。」驟聽起來以為是真心的膠,細想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畢竟多年以來,朋友B都奔波於政府、商界、國營與高幹之間,扮演着Make A Deal的促成角色,怎樣了解各方的需要,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從來都是朋友B的己任,所以對他來說,每一方都有其理據,每一方都有其出發點,每一方亦有其盲點,而每一方都不是完美,更沒有絕對的是非黑白,只在乎去做成交易。
忽然覺得,在現今的社會環境,或許正是需要一些Deal-Maker —— 甚至是Peace-Maker,以其專業而熟練的手段把各方人士協調和聯繫,並透過談判、辯論、討論、仲裁與調停的文明手段,來尋求爭執的解決途徑及促成共識。不過這種人往了哪裏去?好像有人嘗試做,卻連政協委員資格都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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