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癡白不癡:記憶點

一整天我都開開心心的,直至我回到家門口,摸摸褲袋,發現自己忘了帶鎖匙,整個就是晴天霹靂,差點想要仰天長嘯。

想了幾個有趣題目,想要在專欄中分享,明知自己記性不好,於是簡單寫下主題,例如「記憶點」,豈料過後重讀,還是會一頭霧水,甚麼「記憶點」呀?我想寫甚麼呀?一點記憶都沒有。

有時我那記性差劣的問題會嚴重到我以為自己快要患上失憶症。

於是我開始強迫自己製造一個又一個「記憶點」,讓自己便於提取模糊的記憶。

「記憶點」的要求,在於詳盡和誇張。

例如我想要記低題材,只寫「記憶點」不夠,就再加記「失憶」、「詳盡」、「誇張」等關鍵字眼,此乃詳盡。

誇張者,就是要將事情搞到有咁大得咁大,讓自己逃不開記憶的埋伏,無法忘掉想要記得的事情。

例如想要自己必定記得帶鎖匙,把鎖匙掛在門側是不夠的,起碼要掛在大門把手上,最好再外加一個紅色大交叉,吸引自己的眼球,那就萬無一失不會錯過。

有些人會神經衰弱,經常懷疑自己出門口前忘了關燈、關煤氣、關大門,這時你必須習慣在每次出門前檢查好所有需要做的事項,完成之後大跳一Part拉丁舞來慶祝。出門之後,你或者會忘記自己有沒有關煤氣,但你永遠不會忘記自己跳了一Part拉丁舞,這就是誇張記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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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曦 舊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