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人生必做的事

只要走進書店,你一定會發現那些「40歲前40件必做的事」、「10個人生必去的地方」、「死前一定要完成的100件事」等書籍,這類書層出不窮,而且往往佔據暢銷書排行榜,證明它們的確大受歡迎。

英國《衞報》記者Jessica Reed最近發表了一篇頗有趣的文章,題為:「忘記那些還願清單:一些死前應避免做的事」,她列舉了多項「不做也罷」的「必做事項」,例如高空跳傘、到非洲看大象、到比薩斜塔拍照、上珠穆朗瑪峰紮營、學一門樂器等等,因為大多是言過其實,例如要目睹大象,可能要在非洲的曠野望着一堆荒草大半天,幸運的話,才有機會在超遠距離看見一頭大象(它甚至可能只是一塊大石),而你為此花費絕對不菲。

物質過剩的年代,反而令人迷失,人們彷彿有很多自由,但內心其實很空虛、缺乏方向。問當代年輕人甚麼是人生必做的事?他們會覺得這問題太複雜,或只能簡單的答你一句:「買樓。」因為太多人說「×歲前不置業便代表你的人生很失敗」(或「女朋友說沒有樓便不結婚」)。有人則隨波逐流,別人眼中認為必做的事,便直接套用到自己的人生裏,假如自己做不到的話,便是很遺憾云云。結果, 人生便間接地操控在別人手上,我們成了別人的「老翻」。

上天給予我們很大自由,可以自行選擇如何走人生的路,大可放膽追逐自己的夢想,毋須跟隨,更不必羨慕別人。當然,人生還有一些必做的事,例如好好愛你的家人,幫助有需要的人等等(我也會衷心希望你相信耶穌)。我也會像Reed一樣建議你:忘記別人的還願清單吧!你的人生,由你決定,請好好為自己度身訂造你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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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恒•導演及電台主持